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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客户、消费者及其他商业人士
您的隐私对昕诺飞至关重要。
我们制定本隐私保护声明(也称为“声明”)的目的是以简单、全面的方式帮助您了解我们、我们收集的与您相关的个人资料、我们收集这些资料的目的以及我们如何使用这些资料。请注意,“个人资料”(在本声明中也称为“资料”或“您的资料”)是指我们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或一组信息,特别是指身份标识信息,例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
请注意,由于昕诺飞是一家国际公司,本声明可能随时会被更换或补充,以满足当地要求,以及向您提供关于我们如何通过特定的飞利浦照明产品以及向您提供关于我们如何通过特定的昕诺飞产品、服务、系统或应用处理您的资料的其他信息。由于具体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包括基于Web或应用程序的功能)可能会对您的数据进行具体不同的处理,因此,我们的产品具体声明是对本声明的补充,提供了有关处理与特定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数据的更多特定或附加信息。 如果需要,我们会发布其他(分层的)隐私声明,让您了解和知晓。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其他(分层)隐私声明。
我们强烈建议您抽出时间阅读本声明全文。
如果您不同意本隐私保护声明,请不要向我们提供您的资料。
作为昕诺飞公司,我们是普通照明市场的全球组织领导者,具有独特的竞争地位,并在创新照明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开发、制造和应用方面具有公认的专业知识。
本声明中提到的“我们”或“公司”是指本声明项下您的个人资料的控制人,即当前、以前或将来与您存在业务关系或决定收集您的哪些资料以及如何使用这些资料的昕诺飞关联方,以及荷兰昕诺飞控股(公司注册编号:17061150,地址:High Tech Campus 48, 5656 AE,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请注意,昕诺飞关联方包括昕诺飞控股通过直接或间接所有权而控制的子公司。您可以联系昕诺飞隐私保护办公室取得昕诺飞关联方的列表(您将在下文“您有哪些选择”部分中找到联系详情)。
根据您的身份(例如客户、消费者、供应商、业务合作伙伴等)以及您与我们交往的方式(例如在线、离线、通过电话等),我们可能会处理关于您的不同资料。例如,当您访问或使用我们专门的消费者和客户网站、应用或社交媒体渠道,购买和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网络工具、移动应用、系统,订阅我们的通讯,安装软件更新,向我们提供您的货物或服务,联系我们的客户支持,加入我们的商务活动,参加我们的竞赛、促销和调查,或以其他方式与我们交往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资料。
您将在下文中看到我们可能收集的资料类别的概述:
您直接向我们提供的信息
资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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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资料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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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识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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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姓氏、称谓、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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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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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地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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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登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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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 ID、密码或其他安全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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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识别您的身份的图像和/或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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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到昕诺飞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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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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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资料、银行账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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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自愿与昕诺飞或其关联方分享的任何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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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评论、评注、上传文件、兴趣、为我们尽职调查过程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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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您访问我们的办公场所,出于安全考虑,我们还可能会通过视频或其他电子、数字或无线监控系统或设备(例如闭路电视)记录您的资料。
我们自动收集的信息
当您访问或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应用,订阅我们的通讯或通过我们的数字渠道以其他方式与我们交往时,除了您直接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以外,我们还可能收集通过您的电脑、手机或其他访问设备发送给我们的信息。例如,我们可能会收集:
资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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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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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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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型号、IMEI 号码和其他唯一设备标识符、MAC 地址、IP 地址、操作系统版本、用于访问服务的设备设置以及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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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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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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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启用有定位功能的产品或功能(例如通过我们的应用程序)时,可能会收集到您的实际位置(通过您的 IP 地址、蓝牙信号、标识符或其他定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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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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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唯一识别符、 储存在设备中的灯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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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使用我们的数字渠道或产品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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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设备设置的命名规范、您使用的应用程序或您访问的网站,您在我们的广告电子邮件中点击的链接,运动传感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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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从其他来源收集的信息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了我们的网站、应用和其他数字渠道以外,我们还可能从其他来源(例如公共数据库、联合营销合作伙伴、社交媒体平台及其他第三方)获取关于您的信息。例如,根据您的社交媒体设置,如果您选择将您的社交媒体账户连接到您的飞利浦照明账户如果您选择将您的社交媒体账户连接到您的昕诺飞账户,来自您的社交媒体账户中的某些资料将与我们共享,其中可能包含属于您个人档案的资料。如果您通过社交网络服务(“ SNS”)与我们互动交流,我们可能会根据本声明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在创建帐户时,我们处理的数据将取决于您向SNS提供的个人信息(例如您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其他已公开的信息)。请注意,我们从SNS以及通过SNS收集的数据可能取决于您在SNS上的隐私设置以及您所授予的有关将产品和服务账户链接到SNS账户的权限。您通过SNS或类似功能与第三方进行的交互活动受到这些第三方各自的隐私政策以及您与SNS之间协议的制约。您承认您有权将您的SNS帐户用于本声明所述的目的,而不违反任何管理SNS的条款和条件。
我们可能会从不同来源收集到有关您个人资料的信息
如果您已向我们表明希望接收个性化的直接营销传播,我们可能会汇总不同来源(内部和外部)的数据,以更好地了解您的偏好和兴趣,并能够提供更相关的通信为您提供服务 。您始终可以通过选择反对,拒绝参加此类活动。 特别是,您始终可以按照每封电子邮件上的取消订阅说明,选择不接收与营销相关的电子邮件。 如果您可以登录到昕诺飞(Signify)帐户,则可以在我们网站或应用程序的相关部分下选择更改通信首选项。 您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详细联系信息见下文的“您有哪些选择?”)以选择退出接收与营销相关的通讯。
我们可能会出于不同的合法原因和业务目的使用您的资料。
以下是我们可能处理您的资料的目的概述: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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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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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客户、供应商和/或业务合作伙伴评估和审查/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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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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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和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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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计费、发货,移动应用或网站的注册,保修,服务通信,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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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根据您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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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通信渠道提供支持,例如客户或联络中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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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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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与消费者和/或商业客户(仅在某些国家)的联系,邮件和/或电子营销,市场调查,根据您的喜好、兴趣或个人需求,展示产品和优惠(例如在我们的网站、APP或其他沟通渠道)为您提供个性化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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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利益/资产的安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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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并维持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进行内部审计和调查,进行评估以审核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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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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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们经营业务所在各国的政府机构或监管机关披露个人资料,例如税费和社会保险扣除,保留记录和报告义务,进行合规审计,遵守政府或其他公共主管部门提出的政府检查及其他要求,回应法律程序(例如法庭传唤),行使法定权利和救济,以及管理任何内部投诉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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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索赔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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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使或抗辩我们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法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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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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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改善我司提供的服务、产品、线上服务、移动运用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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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要求您向我们提供您的资料,但您选择不提供,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我们的产品、服务、系统或应用的全部功能。此外,我们可能无法回复您提出的请求。
如果您决定出售或与其他人共享我们的产品,请注意,某些产品可能会存储有您或您使用该产品的个人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打算共享、归还、转让该设备所有权或占有权,请确保
(1)您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恢复出厂设置。产品手册中有恢复出厂设置的操作说明。
(2)如果您在使用中向我们提供了任何其他人的个人数据的,则在向我们提供信息之前,已事先获得该个人的同意。
您有责任确保与我们共享的信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荷兰昕诺飞控股和昕诺飞其他相关关联方可能会定期向您发送其产品、服务、活动和促销相关的促销通信。
此类促销通信可能会使用“PHILIPS”、 “HUE”、 “SIGNIFY” 和/或 “INTERACT”等品牌,并且可能会通过不同渠道发送给您,例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第三方社交网络。请参阅此处品牌清单。
为了给您提供最佳的个性化体验,有时这些通信可能会根据您的偏好(例如,您向我们提供的此类信息、我们可能通过您的网站访问推断的信息,或根据您点击我们电子邮件中的链接或者我们可以推断出的其他信息)进行定制。
因为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为了增加其功能性,我们可能就昕诺飞以及其他第三方(“我们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的与您有关的信息、产品、服务、事件和促销活动联系您;主要会在我们找到可提供特定服务或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满足您的需求或优化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时联系您。我们可能会通过电子营销传播渠道,或使用其他传播渠道(例如社交渠道)与您联系,向您发送个性化广告和特价优惠活动。 除非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否则我们不会与我们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注册数据。
当适用的法律要求时,我们会在开始上述活动前征求您的同意。
请注意,即使您选择退出接收营销通信,您仍可能收到我们的管理、服务和交易通信,例如我们产品的技术和安全更新、订单确认、关于您账户活动的通知以及其他重要通知。
为了能够处理您的资料,我们可能依靠各种不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o 确保我们的网络和信息安全
o 管理和开展公司内的日常业务
o 防止或调查涉嫌或实际违法、违反商业客户合同或不遵守昕诺飞诚信守则或其他昕诺飞政策;
o 优化或扩展我们的业务范围和传播相关性
除了下述有限的情况以外,我们不会分享您的任何资料。
如果为实现本声明中所述目的而必须披露,我们可能会向以下实体披露您的资料:
昕诺飞的关联方:由于我们业务的全球性,您的资料可能会分享给昕诺飞的某些关联方。仅在需要知悉的情况下允许在昕诺飞内部访问您的资料;
服务提供商:与许多企业一样,我们可能委托可靠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开展某些资料处理活动,以履行职能并向我们提供服务,例如ICT服务提供商、咨询服务提供商、运输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通讯服务平台;
业务合作伙伴:我们可能会向可靠的业务合作伙伴分享您的资料,以使其能够提供您要求的服务;
公共和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或为保护我们的权利必要时,我们可能向昕诺飞的监管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机关提供您的资料。
专业顾问及其他人:我们可能会向其他方分享您的资料,包括专业顾问,例如银行、保险公司、审计师、律师、会计师、其他专业顾问。
与公司交易有关的其他方:我们也可能不时在公司交易中共享您的资料,例如将业务或部分业务出售给另一家公司,或者任何重组、合并、合资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业务、资产或股票时(包括与任何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相关)。
根据您的要求,如果需要个人数据迁移时。
由于我们业务的全球性,您提供给我们的资料可能会传输至世界其他国家的昕诺飞关联方和可靠第三方,或者供他们进行访问。因此,如果为了实现本声明中所述的目的有此必要,可能在您居住国境外处理您的资料。
如果您位于欧洲经济区的成员国内,我们可能会将您的资料传输至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欧盟委员会承认其中一些国家对个人资料提供充分保护的水平。关于将资料从欧洲经济区转移到欧洲委员会未承认提供充分保护的其他国家,我们已采取充分措施保护您的资料,例如组织和法律措施(例如有约束力的企业规则以及已批准的欧洲委员会标准合同条款)。您可以联系昕诺飞隐私保护办公室获取这些措施的文本(您将在下文“您有哪些选择?”部分中看到联系详情)。
我们希望使您能够访问您的资料。通常,您可以自主地控制您的资料(例如通过登录到您的账户),并更新、修改或(若法律上可行)删除您的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控制您的资料。
如果对昕诺飞的个人数据保护或者本告知内容内容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联系昕诺飞隐私保护办公室:
查看、修改或删除您提供给我们的资料(若昕诺飞不得或不需要保留该等资料);
对某些资料处理操作提出异议(例如,选择退出接收营销通信);
取得您资料的副本(以通用的机器可读格式,在适用的法律允许的限度内);
向我们提出关于飞利浦内部保护您的资料的任何其他问题
我们隐私保护办公室的联系详情如下:
邮件:昕诺飞 - 收件人:隐私保护办公室 – Herikerbergweg 102, 1101 CM Amsterdam Zuid Oost, The Netherlands;或者
网上:昕诺飞隐私保护中心,“隐私保护请求”部分。
请记住邮件并不总是安全的。所以,发送给我们的邮件中不要涉及敏感信息。
我们将尽力及时免费解决您的请求,除非需要付出大量努力。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要求您验证您的身份,然后才能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如果您对收到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投诉至您所在司法辖区内的相关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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